河間市財政局 河間市農業農村局
關于印發《河間市關于對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
補貼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辦:
為貫徹落實《河北省財政廳關于撥付2021年中央財政對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資金的通知》(冀財農【2021】61號)精神,做好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資金發放工作,現將《河間市關于對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方案要求,認真抓好落實。
附件:河間市關于對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工作實施方案
河間市財政局 河間市農業農村局
2021年7月3日
附件:
河間市關于對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工作
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河北省財政廳關于撥付2021年中央財政對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資金的通知》(冀財農【2021】61號)精神,根據中央、省、市對做好此次補貼工作的部署和《河北省關于對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工作實施方案》(冀財農【2021】62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重要意義
從2004年以來實施的農業補貼政策,對降低糧食生產成本、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促進糧食穩產增產、增加農民收入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農業農村形勢的發展變化,尤其是今年以來,農資價格不斷上漲,對實際種糧農民增支產生較大影響,為釋放支持糧食生產的積極信號,保障農民種糧收入,中央決定對實際種糧農民發放一次性補貼,有效化解農資價格上漲對農民種糧收益的影響,穩定農民收入,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
二、主要內容
(一)補貼規模。按照國務院決策部署,中央財政此次下達我市的一次性補貼規模為1661萬元,與我市2021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專戶結余資金一次性補貼統籌發放。
(二)補貼對象。此次一次性補貼發放對象為實際種糧農民,具體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種糧的農民,以及流轉土地種糧的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民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對于開展糧食耕種收全程社會化服務的個人和組織,可根據服務雙方合同(協議)約定,原則上應補給承擔農資價格上漲成本的生產者。
對于流轉土地種糧的個人和組織,根據簽訂的流轉合同(協議),確定補貼發放對象。合同(協議)約定補貼為原承包者的,可采取協商減少地租等方式,使實際種糧農民受益。
(三)補貼依據。一次性補貼依據是核實上報的2021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
(四)補貼標準。補貼標準由收到的補貼資金總量、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專戶結余資金規模以及核實確定的糧食作物播種面積綜合測算確定。
(五)補貼發放。鄉鎮、村組織人員對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面積進行核實,充分運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利用現有相關補貼發放基礎數據、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身份信息等數據,精準識別實際種糧農民,加強對補貼面積的核實。市農業農村局對各鄉鎮匯總上報的農戶基本信息、補貼面積進行審核確認,并將補貼數據匯總簽字蓋章后報財政局。財政局根據補貼面積、補貼標準將補貼資金撥付鄉(鎮)財政所。
在補貼資金兌付前,各鄉鎮要以村為單位,對各農戶補貼面積、補貼標準和補貼金額等主要政策內容張榜公布,并向社會公開舉報電話。各鄉(鎮)財政所務于2021年7月10日前采取“一卡(折)通”直接發放方式,將補貼資金發放到實際種糧農民手中,使種糧農民真正受益。
三、保障措施
此次發放的對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事關我市農民群眾切身利益和國家糧食安全大局,各鄉鎮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補貼工作實施方案中的具體內容,做好補貼發放各項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糧食安全黨政同責的要求,市政府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健全財政、農業農村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組織統計匯總、審核補貼面積,種糧農民識別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身份核實等基礎工作?h財政部門負責根據農業農村部門提供的補貼面積和補貼對象信息,測算確定補助標準,并通過“一卡(折)通”兌付補貼資金。
(二)規范發放流程。嚴格落實補貼公開公示要求,通過多種形式公開公示補貼政策以及資金發放情況。補貼發放情況應在所在村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提高資金使用透明度。
(三)強化資金監管。各鄉鎮、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管理,加大監管力度,掌握補貼資金發放情況,及時發現并糾正補貼發放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對于騙取、套取、擠占、挪用或違規發放等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做好政策宣傳。向種糧農民發放一次性補貼事關農民群眾切身利益,涉及面廣,要高度重視,做好政策宣傳和解讀,重點明確此次補貼為一次性補貼、補貼對象為實際種植糧食作物的生產者、補貼目的是為穩定農民收入;鶎痈刹刻貏e是村一級干部,要準確把握補貼的政策目標和管理要求。